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富社区桂月路314号厂房出租(发包)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C1Z2400528)


根据《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深办发〔2013〕9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3〕3)《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1〕17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 )》(深交易〔2023〕37号)等相关规定,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深圳市库坑陂老股份合作公司(招标人名称)委托,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富社区桂月路314号厂房出租(发包)租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富社区桂月路314号厂房出租(发包)租赁项目 

2.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位置

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富社区桂月路314号厂房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建筑状况

本租赁项目总建筑面积合计为3000平方米,包括 1 栋厂房,共3层,建筑面积合计3000平方米。建筑为 钢混凝土筋 结构。

权属情况

深圳市库坑陂老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房产证,有权属说明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消防手续情况

主体消防:

抵押、查封情况

物业其他情况

1. 电梯:一台货梯

2. 变压器:一个,315KVA

3.其他情况:

计算租金面积

3000平方米(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出租用途

厂房

租金底价

租金底价为27/平方米/月(81000 元,含税,不包含物业管理费

租金递增情况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第3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10%。(第1-2年不递增,第3年租金递增10%,第3、4、5年租金相同)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至股份合作公司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租赁期限

5年(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免租期

1个月(包含在租期内

物业管理费

无需缴纳

水电费

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按物业管理处实际情况结算,由出租方承担

其他费用

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10(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

履约保证金

首年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或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出租使用中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原合同租赁期限

到期日

2024  6  30 

原租方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乐博幼儿园    

关于优先承租权的

风险提示

若原承租人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则出租方有权视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相关风险概由原承租人自行承担。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不允许转租、分租,如发现转租、分租行为,承租方需在一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厂房交还给招标人。

确定承租方后

签订合同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

证明材料及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团体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验原件]。

 

2

1.投标人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物等危险性物品,并且满足环境、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及废品收购行业。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签字或提供有效签章),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3

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1〕17号)有关规定,满足有关产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应为符合片区产业规划及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企业法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法人、重点建设或引进的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包括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独角兽企业及准独角兽企业或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不得为创客以外的个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签字或提供有效签章,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自然人或非企业性质单位无需提供)。

 

 

6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盖单位章)。

 

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函》。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函》。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公告链接直接下载(详见附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3 3118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投标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

5.交易保证金交纳

5.1有意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 2024 3 31180(北京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5.2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投标人自身对公账户

5.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5.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32766101

转账备注:JC1Z2400528交易保证金

 5.5 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还。

5.6 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请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24 4 1 14 30本交易实施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 4 1 15 00,地点为: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楼第五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6.3.1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代表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无提供上述材料有权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2以自然人名义

1)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核验原件)。

6.3.3 未按照以上要求交纳资料的,本公司有权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4 开标时间2024 4 1 15 00(北京时间)

6.5 开标地点: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楼第  标室

7交易服务费

7.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2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不按要求交纳交易服务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中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7.3交易服务费的其他事宜请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8其他重要提示

8.1.瑕疵说明: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8.2.房产证说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投标人自愿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8.3.消防手续说明:有关物业尚未办理消防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中标后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承担费用相应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8.4.主体结构验收说明: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8.5.合法经营说明:投标人中标后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纳税,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依法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

8.6.装修改建说明: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标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自行负责,承租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

8.7.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情形说明: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8.8.水电设施移交说明: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8.9.签订合同说明:投标人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8.10.面积差异说明:投标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中标租金金额。

8.11.交易平台责任说明: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标人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标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9.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lhxq.szzfcg.cn/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https://www.szggzy.com/(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10.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以及异议受理

10.1有关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10.2投标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提出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异议材料至交易实施机构,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交易实施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人:郑工

通讯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

电  话:0755-23338402

招标人:深圳市库坑陂老股份合作公司   

人: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桂月路316-3号整套

电  话:13612940997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富社区桂月路314号厂房出租(发包)租赁项目招标文件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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