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5号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编号:JC1Z2400570)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根据《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深办发〔2013〕9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3〕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相关规定, 深圳市宝松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5号物业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邀请贵单位参加项目单一来源谈判

1. 项目名称

  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5号物业租赁项目

2.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位置

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5号

建筑状况

一栋6层商业办公物业,建筑面积为3718.02平方米,建筑为框架结构。1层建筑面积为596.7平方米,2-6层合计建筑面积3121.32平方米。

权属情况

为深圳市宝松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房产证:无,有权属说明。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消防手续情况

主体消防:无

抵押、查封情况

物业其他情况

1.电梯:有

2.派遣人员:无

3.变压器:一个100千瓦

4.其他情况:无

计算租金面积

3718.02平方米(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

租金底价

1层(建筑面积596.7平方米)租金单价120/平方米/月,2-6层(建筑面积3121.32平方米)租金单价45/平方米/月,合计月租金为212063.4元,含税)。

租金递增情况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至股份合作公司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租赁期限

5年。

免租期

物业管理费

需缴纳

水电费

本租赁项目水费及电费由承租方直接交付于自来水公司及电力公司。

其他费用

交易保证金

无需缴纳

履约保证金

首年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或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使用中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确定承租方后

签订合同时间

发布成交通知书15日内

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1、本租赁物业无法提供主体结构验收、主体消防、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物业未办理齐全产权手续,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并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办理齐全产权手续为由向我股份公司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2、如本物业在租赁期间内,需进行开发利用或政府、开发商拟对本物业进行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形式的二次开发利用的,股份公司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租赁关系无条件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谈判应答方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证明材料及要求

主体资格要求

谈判应答人为经谈判委托人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单一来源谈判的被邀请对象。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验原件)。

 4.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时间:2024328日至20244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地点: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

4.3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不支持邮寄。被邀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邀请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至本交易实施机构免费领取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5.签收和确认

被邀请单位收到本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后,应当签收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单一来源谈判。

6.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递交

6.1 2024481430分,本公司开始接收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481500分,地点为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第四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3谈判应答方在递交谈判应答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核验原件)

以上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加盖谈判应答方单位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谈判委托人有权不予接收其谈判应答文件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2024 4  8 1500(北京时间)

7.2谈判地点: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评标室。

8交易服务费

8.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由成交人支付。

8.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谈判委托人签订合同。

8.3交易服务费的其他事宜请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有关规定。

9其他重要提示

9.1.瑕疵说明:谈判应答方响应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谈判应答方自愿参加本项目应答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2.房产证说明: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谈判应答方自愿参加该项目谈判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3.消防手续说明:有关物业已办理消防手续。

9.4.主体结构验收说明: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谈判应答方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谈判委托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9.5.合法经营说明:谈判应答方成交后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谈判应答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谈判委托人。

9.6.装修改建说明: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谈判委托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谈判委托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谈判委托人。

9.7.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情形说明: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谈判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谈判委托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8.水电设施移交说明: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谈判委托人提出赔偿(补偿)。

9.9.签订合同说明:谈判应答方成交后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与谈判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谈判委托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9.10.面积差异说明:谈判应答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9.11.交易平台责任说明: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谈判委托人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谈判委托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0.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 3  27 日至2024 4  7 日(北京时间)。

11.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lhxq.szzfcg.cn/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https://www.szggzy.com/(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12.谈判文件澄清、答疑以及异议受理

12.1有关谈判文件澄清、答疑等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相关章节。

12.2应答方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异议提出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异议材料至交易实施机构,具体流程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二册第十一章“询问、异议和投诉”。

13.联系方式

交易实施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人:郑工

通讯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

电  话:0755-23338402

谈判委托人:深圳市宝松股份合作公司   

人:吴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四和社区松元围48号

电  话:13717073225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2024年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