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政府采购系统电子密钥的通知

深龙华发财函[2012]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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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各采购单位
为了尽快建立区级政府采购平台,提高采购效率,实行无纸化采购,根据《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政府采购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名单。已在《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新区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请未报送单位尽快报送。未报送该名单的单位,采购中心将无法为该单位实施招标和采购。
二、办理电子密钥并开通系统操作权限。我局将为各采购单位在广东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处办理电子密钥并开通系统操作权限,请各采购单位指定政府采购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建议为各单位财务或资产管理人员)各1名,分别负责内部审核和申报操作根据《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的规定,电子密钥有一定的机密性,需提交相关资料及证明文并于2012年11月15日前到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804室办理
需提交的资料及证明文件:
1.《深圳政府采购数字证书申请表》(含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管理员、操作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领取电子密钥时,请管理员或操作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采购单位电子密钥。
三、龙华新区网上政府采购系统现已初步建成,将进入试运行阶段我局将逐步按照有关操作规程组织网上采购等工作,确保政府采购程序标准化、采购管理信息化、采购过程透明化。待采购平台正式开始运行后,各采购单位需凭电子密钥,通过互联网将采购需求传输到龙华新区网上政府采购平台(网址http://lhxq.szzfcg.cn/)。
    政府采购系统电子密钥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未及时办理将耽误采购工作,请各采购单位大力配合支持,以确保龙华新区网上政府采购系统顺利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政府采购数字证书申请表
(联系人:江志辉 电话:23338583, 技术咨询89805900-4)
  
                                           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