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财书〔201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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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君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1年12月21日,参加了由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市二医院4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招标编号:0699-1141SZZZA032)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你公司以汇率计算错误导致美元报价错误,无法与采购单位以中标价格签订采购合同。
经调档查看和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该项目是国际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12.2中规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美元报价”,你公司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是美元,唱标是按照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唱标。你公司以行业惯例为由要求撤销投标报价无合理依据。
综上,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对你公司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为31498.56请将罚款交到以下账户:户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443066285012015030538。缴款后可到市财政委开收据,开票联系人:苏晓琳,联系电话:83938798。
本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书。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