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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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公告(第4期)   

补 充 公 告   

深圳市龙华新区区公务用车改革车辆第4期拍卖会定于2016年7月8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平台www.szpm123.com公开拍卖,通过7月1日—7月6日的展示,现将展示期间发现瑕疵作如下说明:    

一、公告明细表中所有车辆种类记载为轻型货车的(包括:轻型封闭货车、轻型普通货车、轻型厢式货车),按车管所相关规定轻型货车使用期限为15年(以购置日期即初次登记日期为起始日期),到达使用期限后强行报废,已到达14年的使用期限不能过户,特此告知。   

二、本次拍卖车辆因长时间固定停放,大部分车辆存在油箱无油、电瓶无电,轮胎无气的情况,买受人在提车时,提车现场拍卖人可为买受人提供电瓶接电打火及轮胎充气服务,买受人请在提车后自行更换电瓶及轮胎等。   

三、公告明细表中车辆类型记载为小型普通客车、轿车等(简称:小汽车的车辆)属于限购范围内。   

四、车辆如需转籍的,请自行咨询迁入地车管所接收标准,并在深圳提档后30天内完成车辆入户相关手续,风险自担。因深圳车管业务调整,办理市内过户及外迁手续时间有所延长,敬请留意。部分交强险已到期的车辆,由买受人续缴交强险费用;未过期的交强险拍卖机构仅协助买受人过户。   

特别声明:根据深圳市车管所要求,小汽车档案迁出需要资料与注意事项     

1、新车主为个人的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本人亲自到车管所受理窗口办理,签署 《申请办理小汽车迁出深圳承诺书》按手印并照相;新车主为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在《申请办理小汽车迁出深圳承诺书》上盖公章、在授权委托书上盖公章。     

2、新车主非转入地户籍的须提供转入地有效身份或居住证明。     

3、需办理档案迁出的,必须满足以上条件后,拍卖机构才能办理档案迁出,不满足以上条件不能办理,所有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六、委托人、拍卖人尽可能将拍卖车辆品牌、型号及现状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应对车辆现状做充分了解,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其它未作瑕疵说明的标的以现状为准。   

七、部分车辆瑕补充说明如下:   

1、拍卖序号2号、7号车辆:无档位拨棍头。  

2、拍卖序号7号车辆:证件登记排量为“2.5”,尾部标识为“2.0”。

3、 拍卖序号7号车辆:车头盖液压支撑杆损坏。

4、拍卖序号23号、28号、33号、35号车辆,右后胎(或右前胎)破胎没气。

5、拍卖序号28号车辆:车头盖液压支撑杆损坏。

6、 拍卖序号21号车辆:无机油盖。

7、 拍卖序号34号车辆:无水箱盖。

8、 拍卖序号40号车辆:车头盖打不开,驾驶门打不开。

9、 拍卖序号43号车辆:右后视镜脱落。

10、 拍卖序号44号车辆:驾驶门打不开。

特此说明   

  深圳市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广东旭通达拍卖有限公司

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

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际汉威拍卖有限公司

深圳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和合拍卖行有限公司

广东华士德(深圳)拍卖行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东宝拍卖有限公司

广东光德拍卖有限公司

广东惠丰拍卖有限公司

广东保利拍卖有限公司

广东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