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街道采购日常清拆整治服务的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QCG2021038174

项目名称:龙华街道采购日常清拆整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1119

二、答疑事项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的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4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7

(一)评分内容:

对本项目拟采用设备(材料)的性能(节能环保情况)、档次及质量可靠性进行打分。

投标文件中拟采用的设备全部包含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吊车、货车、铲车、翻斗车、发电机、挖掘机,上述设备中,有四种或四种以上设备为自有或租赁设备得100%,有三种设备为自有或租赁设备得80%,有三种以下设备为自有或租赁设备得60%,投标文件中拟采用的设备和本项目不符则得0分。

(二)评分依据:

自有车辆:提供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含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页及检验记录页),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及照片;

租赁车辆: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的车辆租赁合同、出租方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含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页及检验记录页)、租赁交易的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转账的发票,其他凭证无效,提供的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与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致,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

自有设备:提供发票;

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发票;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现澄清为:

4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7

(一)评分内容:

对本项目拟采用设备(材料)的性能(节能环保情况)、档次及质量可靠性进行打分。

投标文件中拟采用的设备全部包含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吊车、货车、铲车、翻斗车、发电机、挖掘机,上述设备中,有四种或四种以上设备为自有或租赁设备得100%,有三种设备为自有或租赁设备得80%,有三种以下设备为自有或租赁设备得60%,投标文件中拟采用的设备和本项目不符则得0分。

(二)评分依据:

自有车辆:

1起重吊车、货车和翻斗车提供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及设备照片;备注:起重吊车、货车和翻斗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

2发电机、铲车和挖掘机提供购买发票和设备照片;备注:发电机、铲车和挖掘机发票抬头单位名称必须为投标人;

租赁车辆:

3起重吊车、货车和翻斗车提供有效期内车辆租赁合同、租赁交易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租赁发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及设备照片;备注:起重吊车、货车和翻斗车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

 4发电机、铲车和挖掘机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租赁交易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租赁发票)和设备照片;备注:发电机、铲车和挖掘机发票抬头单位名称必须为投标人;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联系人:周映敏

联系方式:13552214323

采购方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人民路 4247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01-202

邮编:518000

联系人:钟工

邮箱:zhongww@calebcn.com

电话:0755-23774723   0755-210000402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11125